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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中发现,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履职不当行为,影响了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强化诚信管理,现将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行为予以通报:
一、严重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程序导致重新组织招投标
永福县供水系统改扩建工程(一期)施工图设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开标前不足15日补充了初步设计图纸,存在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修改,导致招标工作需要重新组织招投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广西鼎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严重不规范行为扣10分诚信行为综合分。
二、因代理机构原因影响评标进程
灵川县黄沙河(花江)全流域保护开发项目(灵田镇东田村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第一次评标过程中,因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录入评标办法时将评审顺序录入错误,导致项目流标;重评时,又在设置资格审查权重时操作错误,影响评标进程。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按一般不规范行为每发生一次扣4分,扣8分诚信行为综合分。
希望各招标代理机构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恪守职业操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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