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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中发现,部分评委存在履职不当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经查,2025年桂林市市本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评委黄晨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发表不当言论,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管〔2016〕116号)第二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黄晨扣除信用分20分,并暂停评标资格一年。
二、对评标系统操作不熟练影响评标工作进程
桂林市南溪山小学环西校区新建教学楼项目的评委阳天宝、何健、黎英萍、唐玲玲、韦静等5位评委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系统操作不熟练,影响评标工作进程,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发〔20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2“业务能力”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5位评委每人扣除信用分5分。
三、未及时变更个人信息影响评标进程
桂林医科大学新建1#、2#学生宿舍楼项目工程监理项目抽中的评委唐满东,因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导致补抽专家影响评标进程,依据《管理办法》附件3“评审纪律”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唐满东扣除信用分3分。
四、评委迟到且超出规定时间
月山初中塑胶跑道项目的评委文英参加评标迟到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依据《管理办法》附件3“出勤情况”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文英扣除信用分5分。
“数字桂林”一期项目一数字桂林联合创新中心建设工程的评委唐际晴;
兴安县小型体育综合体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评委宁志华;
灵川县潭下中学2#教学综合楼(重)的评委申少斌、马婷婷;
桂林市南溪山小学环西校区新建教学楼项目的评委黎英萍;
兴安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一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采购的评委唐碧秋;
桂林市临桂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一期)(会仙镇)项目-农贸市场-1#楼装修工程的评委陈超、蒋伟;
灵川县国防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次装修-民兵训练基地楼的评委白克雯、钟贝贝、曾令行;
以上7个项目涉及的11位评委参加评标迟到15分钟以内,依据《管理办法》附件3“出勤情况”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11位评委每人扣除信用分3分。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评标纪律,认真履行评标职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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