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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白蚁防治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白蚁防治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白蚁防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白蚁防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白蚁防治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我市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进行白蚁预防处理。
2、对签订15年保治期限的房屋进行定期复查;
3、对本市发生蚁害的园林、水库堤坝、经济作物进行白蚁灭治和处理;
4、负责房屋白蚁防治药物的监督管理;
5、对白蚁防治质量和环境影响等进行质量检测;
6、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专业人员培训管理;
7、负责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药物的研究和推广;
8、对县(区)白蚁防治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白蚁防治所是1982年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本单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层单位,单位性质为公益一类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桂林市白蚁防治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桂林市白蚁防治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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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271.89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264.42万元相比,增加7.47万元,增长2.8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4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4.93万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2023的项目支出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4 万元,比上年增加32.4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单位的项目支出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与上年一致。
4、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一致。
5、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一致。
6、其他收入 0万元,与上年一致。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与上年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271.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1.89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47万元,增长2.8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43.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39.24万元相比,增加4.62 万元,增长11.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9.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缴纳医疗保险。与2022年度决算数11.02万元相比,减少1.44万元,下降13.06%。下降的原因是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下调。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204.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以及聘用人员工资、保险、施工药物采购、白蚁复查等开支。与2022年度决算数199.01万元相比,增加5.02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2023年相比2022年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4.42万元,主要用单位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15.14万元相比,减少0.72万元,下降4.7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未支付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 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49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264.42万元相比,减少24.93万元,下降9.42%。其中:基本支出238.2万元,项目支出1.29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70.46万元,支出决算为239.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5%。
(一)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42.24万元,支出决算数4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4%,决算数与比预算数差异的原因是单位2023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42.57万元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各项补助。预算与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单位2023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提高。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年初预算数21.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3.64%。预算与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12月份未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预算与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12月份未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2、其他残疾人事业(款)1.29万元
(1)其他残疾人事业(项)1.29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初预算为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主要用于按规定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预算与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税务系统申报减免10%。
(二)210(类)卫生健康支出(款)9.58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58万元
(1)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22万元,支出决算为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缴纳医疗保险。预算与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3年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下调及2023年12月份未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三)212(类)城乡社区支出171.63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管理事务(款)40.36万元
(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万元43.02,支出决算数4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2%,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保险开支,差异的原因是聘用人员12月工资及保险未支付。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131.27万元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数157.05万元,支出决算数13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保险以及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开支等,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12月未支付在编人员保险及聘用人员工资以及保险,另外单位还压减公用经费开支。
(四)221(类)住房保障支出14.42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14.42万元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15.94万元,支出决算数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46%,主要用于单位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与预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12月未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8.2元,其中:人员经费 223.36 万元,主要包括:在编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聘用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及公车维护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212.43万元,年初预算为23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12月工资及保险未支付,在编人员12月保险未缴纳。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82万元、津贴补贴2.6万元、绩效工资55.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9.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87万元、住房公积金14.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40.35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2万元,年初预算为 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15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有生活补助提高。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物业补助发放。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 14.84万元,年初预算为2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7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定额公用经费的使用。主要包括:办公费0.78万元、印刷费0.18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78万元、邮电费0.17万元、差旅费1.47万元、工会经费0.92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7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2.4万元,年初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数5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项目支出,包括白蚁药物采购和白蚁复查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单位压减项目支出开支。
(一)212(类)城乡社区支出32.4万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32.4万元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数59.9万元,支出决算数3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项目支出,包括白蚁药物采购和白蚁复查费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单位压减项目支出开支。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1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3.85万元相比,减少0.44万元,下降11.3%,比年初预算5.3万元减少1.89万元,下降35.66%。下降的主要原因:单位2023年白蚁预防施工任务比往年少,业务用车使用率下降,降低了公务用车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3.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41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的0万元,与年初预算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41万元,年初预算数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6%,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41万元,平均每辆1.1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维修保养及加油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比年初预算减少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属于经费全额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
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工程业务联系和白蚁复查业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33.69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财绩效【2024】3号)要求,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涉及财政预算资金33.69万元,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3个中2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6.67%;1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33.33%。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白蚁药物采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41分,评级为一等,项目执行数为25.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单位年初组织完成重点项目支出资金预算及对药物供应商的资格审核,选出药物成分符合施工要求及价格合适的产品,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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