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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主要职能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其他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度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决算由1个单位构成,为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13009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03.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3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7.74万元,下降26.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2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59万元,下降55.47%,主要原因是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03.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3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7.74万元,下降26.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3.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81.8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各项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37.60万元,下降31.49%,主要原因是减压项目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6.3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7.2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15万元,下降6.25%。其中:基本支出76.69万元,项目支出0.52万元。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88万元,支出决算为7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基数调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3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8.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基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2%,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减少定额费用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6.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59万元,下降55.47%。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6.16万元。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9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8.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2024年度4 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申报、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涉及财政资金26.68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认真对照项目库入库时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的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规定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
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涉及财政资金26.68万元, 占单位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残疾人保障金”和“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运维费支出”项目评为一等, 占项目总数比例43.78%。“信息化运维服务外包支出”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5.26分,评级为二等,项目执行22.57%。“ 全市商品房网签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维、升级服务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81.38分,评级为二等,项目执行率为6.9%。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我单位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严格的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各项目的质量得到有效保障,达到预期的效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的使用要求,合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