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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房产档案馆 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0-11 16:19     来源: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李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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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房产档案馆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桂林市房产档案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房产档案馆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馆主要职能职责是:

1、受主管局(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主要负责对市区房地产交易和房屋权属登记、调查、测绘等房地产权属管理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成的历史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和利用。

2、负责主管局文书、科技和声像资料的收集管理。

3、指导市辖各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馆为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层单位,决算单位个数为1个,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内分岗位为:办公岗(含财务)、档案业务综合岗。

第二部分: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13011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26.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74万元,下降5.7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2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10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人员经费调增产生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26.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6.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74万元,下降5.7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 离退休生活补助及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4.10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6.1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根据桂林市的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7.47%,主要原因是由于全年在职员工因工资标准提高导致的医疗保险基数提高之间所产生的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85.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13.81万元,下降13.87%,主要原因是由于2024年度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减少产生。

4.住房保障支出(类)9.7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桂林市的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计缴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54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产生。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6.2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10万元,增长3.36%。其中:基本支出125.24万元,项目支出1.02万元。

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14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全年在职员工因工资标准提高导致的医疗保险基数提高之间所产生的增加,二是由于2024年度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系统预算比例按9%设置公式计提,实际缴费比例按7.4%缴纳,由此产生减少,二者合并产生的差异。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2.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4年度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减少产生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全年在职员工按规定进行年度调整增资、以及因工资标准提高导致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之间所产生的差额。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2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63%,造成差异的原因是由于全年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按规定提高工资标准以及在编人员、编外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社保缴纳基数年度调整之间所产生的差额;二是由于2024年度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减少,二者合并产生的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1%,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产生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8%,造成差异的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0.6万元,变更减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10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4.7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房产档案馆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4.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07万元,下降59.6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经费拨付减少支出相应减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39.53%,主要原因是同上。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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