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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1-06 16:0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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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本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依法界定政府职能职责

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我局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两单融合”,即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优化和编制了我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工作,在报上级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依法全面履行我局职能职责。

本年度根据职责设置机关内设机构没有作相应调整,局属二层机构做出的相应调整为:新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桂林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中心。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一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制定印发了《2021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和《2021年桂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并采取系列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切实提高办理建筑许可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贯彻执行《桂林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6〕20号,持续优化并公布局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

(三)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72号)精神,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今年的权责清单没有做新的调整,权责事项主项共14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91项;行政检查18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增加了消防工程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备案类)1项。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根据该文件精神逐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做到了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

(五)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我局两单融合后的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清单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按照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分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桂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两大平台上予以公布。

2.规范行政行为。我局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行政行为目标任务明确,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配合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市城管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对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整合的要求,认真梳理需整合的行政执法事项。

(二)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编制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暂行),重点制定发布了涉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给付的裁量权制度,明确了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规范了自由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印发实施《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暂行)》,将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办公场所设置的电子显示屏等实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姓名、照片、执法证编号等), 行政执法过程信息,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属于权责清单范畴等内容的,按权责清单要求进行公示。

(四)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我局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度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请三心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君美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明确了聘用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工作方式、工作范围、报酬支付等事项。

(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19〕35号文和自治区住建厅的要求,做好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使用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记录方式,对涉及重大执法行动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正在准备设置询问室。

(七)建立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我局已按要求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制订了《市住建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试行)》,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调阅使用规范、合法、有效,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

(一)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依法行政发〔2017〕6号)的要求,结合重大执法决定范围,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的通知》,其中包括了《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进一步分解、明确了各相关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以及具体范围,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的规定,政策法规科作为我局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部门,目前配备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办事人员一名。负责审核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共审核了6项重大执法决定。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为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我局按照《开展社会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有关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发挥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

(三)执行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

为了避免或者减少决策失误,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次会议精神,执行有关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和办法,以避免人为失误给国家、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坚持严格执法

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相继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规定》等工作制度。

为做好优化经济环境的服务工作,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责任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行政执法目标任务明确,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事项及相关内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未发生执法非法、不当的行为。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合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我局在作出行政处理前均召集违法违规单位负责人约谈,指出其违法事实,找出违法原因,再做出处理决定。

我局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通知》(市住建〔2011〕76号)文执行,运行流程规范透明。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工地监管长效机制。全年共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查940次,抽查了1142个项目,共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1006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39份。通过加强管控桂林市2021年上半年15个在建工程荣获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市文明工地51个。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力保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做好建筑施工围挡巡查、公益广告宣传、30条主次干道路的巡查、维修养护、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工作,市综合监督站成立四个监督巡查小组,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及建筑围挡和门前“三包”纳入到市综合监督站日常监督监管内容,对于违反《桂林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建筑工地扬尘治理9个100%的施工工地下达整改(停工)通知单,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严管重罚”黑名单实行差别化管理,视情节予以行政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区监管部门对全市建筑工地和预拌砂浆治理情况实施严管重罚,重点抓好污染天气期间的检查执法。督促所有建筑工地按照“九个100%”的要求落实工地管理,推广土方施工湿法作业,严禁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我局联合生态环境局开展了4次“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情况专项检查”,共抽查40个建筑工地均已按相关的要求使用了合格厂家的预拌砂浆;在6城区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实现建筑工地扬尘精细化和动态化监管。关于扬尘治理检查建筑工地974次,出动执法人员602人次,市住建局分管领导带领市住建局相关科室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26次,下达扬尘整改单113份,责令停工13家施工单位。通过开展重点及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等一系列活动,提高了系统各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提高了各单位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实行行政执法委托,发挥职能单位专业监管作用。市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作的执法主体,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的前提下,每年与各职能单位签定《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执法职责,实行处罚权有限委托。今年与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签署了《行政执法委托书》。

2.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机关科室综合监管作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综合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内部监督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后监管工作。各科室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按其职责分工,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通过业务指导、程序控制、业绩考核、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综合监管,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配合、优势互补、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政协报告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就重点社会问题、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议案和提案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时回函。

(二)支持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

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答辩,提交证据、依据材料;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研究采纳工作。

(三)强化内部监督

不断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建立了案卷评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杜绝超越法定权限、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专门监督

不断强化专门监督,充分发挥好监察和审计反腐利剑的作用,实现权力运行监管的全覆盖。

(五)推进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积极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供便利条件,重点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

(六)严格行政问责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行政问责制度,依法惩戒因失职、渎职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我局为进一步深化群众信访投诉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执法公示制度,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投诉。一年来累计接受群众来电450个、信访件352宗、来访142多人次。对群众的来电,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所规定的内容,及时分派相关科室,以求尽快落实、整改处理;对于行政相对人(即群众)的投诉,我们按照具体情况,着手展开调查了解,把调查情况及时地反馈给投诉人。

(二)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按照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市住建办〔2013〕17号),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按照行政复议职能需要,配备了相应行政复议人员,每件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并在案情重大时集体会商及邀请法律顾问参与。

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由法规科作为复议机构,负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局法规科在岗人员3人,能够开展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2021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共4件,其中不服政府信息公开2件,不服投诉查处和行政处罚各1件。共办理行政应诉及抗诉案件57件,行政强制执行案件3件,民事诉讼案件3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我局机关及二层单位共747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目前已有80%人员完成学法并参加了考试,并在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合格率达100%,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营造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0〕56号)要求,市住建局2021年有26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我局系统现有行政执法证人员95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通过资格考试、学习培训的方式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

我局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普遍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法办通〔2019〕10号)的要求,成立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二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措施、总结等具体工作。二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

为加强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确保行政工作依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和研究部署当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要求及时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以及党内法规,举办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学习。

(三)健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

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严格全面履行执法职责,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1.加强教育,健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2.加大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在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安全等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该责令整改要责令整改,该处罚要处罚,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

3.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立卷归档,定期组织开展对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报批工作,并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配套规范性的文件工作。

5.积极做好正常的法制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完善行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带头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和守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既提高了自身法律素质,又为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为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做好“领头羊”的作用。二是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的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并学以致用,力争使每项学习成果都转化为工作成效,推动住建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1.工作亮点

(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1.一是完成了“七五”普法规划;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理论知识学习重要内容之一,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将学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年度评先评优中;三是完成12.4宪法日法律宣传各项工作任务;四是督促、指导各二层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7月2日组织我局机关及二层单位共400余名具有执法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全市“部门法律知识专项测试”,参考率90%,合格率99%,平均分91分。该考试内容以住建系统法律法规为主,闭卷考试的形式,参考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复习,成绩较为优秀。

3.11月12日,受桂林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邀请,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组织局房屋安全监管科陈泽志和政策法规科董慧两位同志,赴“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城市管理执法培训班”培训会现场,分别开展题为“房屋建筑结构分析及现场查勘实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案件办理过程中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的法律知识培训。

(二)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产业健康发展。

1.落实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一是继续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1-10月实现广西金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上规入统,力争全年新增入库企业40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落实《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和扶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对2020年度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区四建公司等2 家企业给予资金奖励90万元;协调解决2家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问题。三是根据《桂林市加大重点行业企业扶持力度冲刺四季度经济工作若干奖励措施的通知》精神,向市政府申请给予13家重点建筑企业兑现2020年第四季度冲刺奖900万元。四是落实《关于印发桂林市春节期间稳产保岗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对我市符合条件的11家建筑业企业给予一季度经营贡献奖277.8624万元。五是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使用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结余资金支持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利用自治区劳保结余资金,给予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补助资金(第二批)合计607万元。六是按照中央审计署长沙特派办审计要求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存情况清理工作,共核退历年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约9.1亿元,有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2.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成立检查小组,于2021年9月随机抽取了6家房地产企业进行检查工作,追回漏缴税款225万元。针对房开企业“未按规定使用预售资金”和“无预售证售房”的违规违法行为,我局对涉事企业立案处罚,共处罚金7.45万元。浦发银行违规拨付使用重点监管额度预售款,我局取消监管银行承办业务资格3年,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记入不良信息档案。未办理不动产证的企业(万正西区),其项目二期工程停工超过3个月,我局为保障业主权益暂停办理“万正 西区国际”小区网签备案工作,并督促企业妥善处理好群众关系,尽快复工。
1.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少部分同志和个别单位认为法治建设工作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工作中重形式,走过场,应付差事,不注重实际效果。普法时将法律挂在嘴边,执法时将法律抛在脑后,致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脱节,学用不能结合。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力量偏弱、专业人才紧缺。由于我局从事法治工作的各业务科室承担了执法、调解、管理等多项职能,科室人手紧缺,仅有的人员同时还要承担科室主要业务工作,每人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繁重。人手紧缺特别是从事法律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滞后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三是行政执法面临的环境压力和执法难度依然不小。如何在加快推进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又要确保城市重大项目依法依规建设面临着不小的压力,有法难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等现象还有发生;由于一些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不强,执法过程中会遭遇一定的阻力,依法治理工作难度仍然较大。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以下各项工作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行政处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做好各项政府规章的制定和报审工作。

(四)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把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管理由被动审批、被动处罚改为主动靠前协调服务,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督促各业务科室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对新制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按要求上报市法治办备案。

(六)法律顾问招聘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局法律顾问的招聘和使用工作。

(七)普法教育和执法人员考试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学习活动,严格按照自治区工作要点部署我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按照上级有关简政放权、权责一致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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