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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03 15:00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局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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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本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依法界定政府职能职责

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我局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两单融合”,即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优化和编制了我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工作,在报上级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依法全面履行我局职能职责。

本年度机关内设机构和局属二层机构均没有作调整。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一是今年四月出台《关于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社会投资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扩建仓库和厂房等工业建筑告知承诺,无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工作,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可免予办理环评手续,可以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办理以下范围内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的,不需办理项目备案、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审批手续,可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占用挖掘道路的审批手续等,将审批流程优化至5个以内(包含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地质勘察、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监督检查、供排水接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水电接入等全过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二是十月出台《2022年桂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在现有项目分类的基础上,提出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实现精细化和差别化管理,将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36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含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地质勘察、工程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监督检查、供排水接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水电接入等全过程)审批时限压缩至32个工作日。2022年我市将持续优化,提出相关精简提升措施。三是及时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草案)》并提修改意见,助力自治区人大于2022年7月28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

(三)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6〕72号)精神,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今年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提供的市、区住建系统权责清单规范化目录编制了全新的权责清单,共347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87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项24项。相比较上一版权责清单增加了207项,更为完善,并于今年10月在局官网进行公示。

(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根据该文件精神逐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做到了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

(五)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我局权责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清单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按照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分别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桂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两大平台上予以公布。

2.规范行政行为。我局按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行政行为目标任务明确,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配合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市城管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对市区城市管理体制整合的要求,认真梳理需整合的行政执法事项。

(二)依法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编制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暂行),重点制定发布了涉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给付的裁量权制度,明确了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具体标准,规范了自由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提高了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三)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印发实施《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暂行)》,将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对公示内容进行动态管理。

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办公场所设置的电子显示屏等实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姓名、照片、执法证编号等),行政执法过程信息,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内容属于权责清单范畴等内容的,按权责清单要求进行公示。

(四)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我局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度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请三心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君美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明确了聘用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工作方式、工作范围、报酬支付等事项。

(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19〕35号文和自治区住建厅的要求,做好音像记录的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工作。使用统一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记录方式,对涉及重大执法行动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正在准备设置询问室。

(七)建立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

我局已按要求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制订了《市住建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试行)》,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调阅使用规范、合法、有效,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

(一)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桂依法行政发〔2017〕6号)的要求,结合重大执法决定范围,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的通知》,其中包括了《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进一步分解、明确了各相关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以及具体范围,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按照我局三定方案的规定,政策法规科作为我局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部门,目前配备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办事人员一名。负责审核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共审核了11项重大执法决定。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为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我局按照《开展社会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展有关风险评估工作,充分发挥风险评估的重要作用。

(三)执行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

为了避免或者减少决策失误,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次会议精神,执行有关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和办法,以避免人为失误给国家、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坚持严格执法

为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相继出台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

为做好优化经济环境的服务工作,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推行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责任制。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开展工作,行政执法目标任务明确,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事项及相关内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未发生执法非法、不当的行为。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合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我局在作出行政处理前均召集违法违规单位负责人约谈,指出其违法事实,找出违法原因,再做出处理决定。

我局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通知》(市住建〔2011〕76号)文执行,运行流程规范透明。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实行行政执法委托,发挥职能单位专业监管作用。市住建局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作的执法主体,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的前提下,每年与各职能单位签定《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执法职责,实行处罚权有限委托。今年与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城建档案馆、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签署了《行政执法委托书》。

2.分工合作,充分发挥机关科室综合监管作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综合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内部监督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批后监管工作。各科室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按其职责分工,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通过业务指导、程序控制、业绩考核、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职能单位的综合监管,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配合、优势互补、便捷高效、优质服务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政协报告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就重点社会问题、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议案和提案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时回函。

(二)支持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

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答辩,提交证据、依据材料;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研究采纳工作。

(三)强化内部监督

不断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建立了案卷评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杜绝超越法定权限、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专门监督

不断强化专门监督,充分发挥好监察和审计反腐利剑的作用,实现权力运行监管的全覆盖。

(五)推进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积极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供便利条件,重点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

(六)严格行政问责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行政问责制度,依法惩戒因失职、渎职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我局为进一步深化群众信访投诉机制,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执法公示制度,并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投诉。一年来累计接受群众来电560个、信访件429宗、来访122多人次。对群众的来电,我局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所规定的内容,及时分派相关科室,以求尽快落实、整改处理;对于行政相对人(即群众)的投诉,我们按照具体情况,着手展开调查了解,把调查情况及时地反馈给投诉人。

(二)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行政复议职责

按照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市住建办〔2013〕17号),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按照行政复议职能需要,配备了相应行政复议人员,每件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并在案情重大时集体会商及邀请法律顾问参与。

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由法规科负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局法规科在岗人员3人,能够开展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办理行政诉讼、检察建议案件共39件,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各1件,行政强制案件共8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组织我局机关及二层单位共614名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目前已有96.75%人员完成学法并参加了考试,并在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合格率达100%,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营造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107号)要求,市住建局系统2022年有72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我局系统现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8人,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通过资格考试、学习培训的方式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

我局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普遍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法办通〔2019〕10号)的要求,成立了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二层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措施、总结等具体工作。二是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

为加强和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效能,确保行政工作依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和研究部署当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要求及时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以及党内法规,举办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学习;建立《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制度》,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成《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

(三)健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

我局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严格全面履行执法职责,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1.加强教育,健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2.加大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在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施工安全等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该责令整改要责令整改,该处罚要处罚,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良好建筑市场环境。

3.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立卷归档,定期组织开展对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4.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报批工作,并针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配套规范性的文件工作。

5.积极做好正常的法制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完善行政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干部学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带头学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和守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既提高了自身法律素质,又为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为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做好“领头羊”的作用。二是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的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时效性,并学以致用,力争使每项学习成果都转化为工作成效,推动住建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九、工作亮点

(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1.一是完成了“七五”普法规划;二是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工作制度,将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党组理论知识学习重要内容之一,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将学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年度评先评优中;三是完成12.4宪法日法律宣传各项工作任务;四是督促、指导各二层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2.5月中旬我局开展涉养老诈骗行为专项整治宣传行动,集中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印发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动作为,迅速行动,成立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全市住建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和督办落实。并通知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了会议精神,要求党员干部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足的政治勇气抓实开展专项行动,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

3.6月25日我局参加了在桂林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广西2022年‘民法典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暨桂林市法治文化广场落成仪式”,制作了关于“预防养老诈骗提高防诈骗意识”的板报,向广大市民发放了300余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普法资料,并向群众讲解装修、住房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疑难问题。

(二)全面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工作

今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事项共十项。其中尤为突出的几项分别是:一是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我局代市政府对2020年出台的原监管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市政规〔2022〕13号)正式印发实施。二是建立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完成《桂林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编制工作并于9月15日印发实施,办法从工作机制、区域评估、项目实施、资金筹措、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政策,为我市城市更新制定了纲领性文件。三是制定并印发了《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为了更系统、科学的稳步推进桂林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2022年3月,桂林市制定了《桂林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0)》,《规划》提出明确建设目标,到2025年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5年,桂林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不减少,并逐步提升。四是为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理念,全面落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前期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组织实施关于《桂林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推进实施方案》,着力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推动加装电梯工程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实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对现存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出截止2022年12月以前拟保留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拟废止的5件;拟失效的1件;拟修改的22件。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局成立了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科室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治理行动专项清查工作的部署、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也都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了实效。严格执行“严管重罚、惩罚并举”各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防范高触坠落、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起重机械倒塌及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违法行为列入“严管工程”。

结合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迅速行动,从严、从重、从快坚决整治建设项目违法发包等“三包一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行施工,“边审查、边设计、边施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无资质或挂靠资质承接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安全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对安全生产隐患长期放任不管;不履行监理职责,对关键部位、高危作业施工未履行旁站监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项目参建单位法律责任。

(四)切实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2022年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了本部门和跨部门的检查任务共317项。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有:一是对在建的120个项目进行抽查765次,出动执法人员人2978次,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854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14份,对涉及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违法行为立案9起,已处罚金约368万元;对涉及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违规行为立案6起,已处罚金约3万元。对61个新报监项目(房建项目52个、市政项目9个)在开工前进行了监督告知。对353个单位工程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网上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91个项目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缩减建设单位办理验收时间。

二是共检查涉及区内外8家勘察单位,6家设计单位及7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覆盖桂林市及12县(市)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主要为学校、物流园和产业园等工业建筑及财政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检查项目具备普遍性和代表性。为保证检查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本次检查邀请了柳州、桂林两地专家参与。重点检查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深度规定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和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主体结构安全,同时还检查建筑节能专项设计、绿色建筑专项、消防设计专项、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无障碍设计等国家政策要求的执行情况。专家检查结果在专业小组讨论后形成了审查意见,与各有关单位进行了意见反馈,针对反馈意见再次经审查专家复审后形成了本次的检查意见。

三是覆盖10县和荔浦市、临桂区、高新区、经开区,共随机抽查26个在建项目,涉及商品住宅工程16个,公共建筑工程10个,共发出停工整改建议书8份,停工率30%;农民工工资工作整改通知书25份。

(四)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产业稳定发展。

1.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局牵头制定了《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房产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市专项治理总指挥部提供的《全市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专项化解任务清单》共84项,已化解60项,对未化解的24个问题楼盘项目,分类指导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协同做好问题处置和稳控工作。

2.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政策。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住建、发改委、公安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桂林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工作方案,每年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对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制度和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实施监管。监督和指导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登记工作,对相关业务办理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对每个预售项目监管账户设立的备案、签订监管协议、监督指导监管银行实施监管、复核预售项目各进度监管资金留存情况、加强与审批办预售证办理窗口沟通共同做监管资金监管工作。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我局代市政府对原监管办法进行修订,最新的《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正式印发实施。由我局牵头负责对本市监管银行进行招标确定工作,已于7月8日完成并公示监管银行名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文本已制定完成,对于新办理预售的项目已用新的监管协议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督促各县(市、区)逐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十、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少部分同志和个别单位认为法治建设工作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工作中重形式,走过场,应付差事,不注重实际效果。普法时将法律挂在嘴边,执法时将法律抛在脑后,致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脱节,学用不能结合。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力量偏弱、专业人才紧缺。由于我局从事法治工作的各业务科室承担了执法、调解、管理等多项职能,科室人手紧缺,仅有的人员同时还要承担科室主要业务工作,每人身兼数职,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繁重。人手紧缺特别是从事法律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滞后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三是行政执法面临的环境压力和执法难度依然不小。如何在加快推进经济建设发展的同时,又要确保城市重大项目依法依规建设面临着不小的压力,有法难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等现象还有发生;由于一些当事人的法律意识不强,执法过程中会遭遇一定的阻力,依法治理工作难度仍然较大。

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以下各项工作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二)行政处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三)地方立法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做好各项政府规章的制定和报审工作。

(四)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工作。把对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管理由被动审批、被动处罚改为主动靠前协调服务,确保工程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督促各业务科室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对新制定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按要求上报市法治办备案。

(六)法律顾问招聘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局法律顾问的招聘和使用工作。

(七)普法教育和执法人员考试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学习活动,严格按照自治区工作要点部署我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

(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按照上级有关简政放权、权责一致要求,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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