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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1-25 11:00     来源: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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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市政办〔2009〕153号)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glzjw.glin.cn:8213/glzj/)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电话:0773-2823526,传真:0773-2824485;电子邮箱:zj2823526@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8年,我委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完善了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两名同志为委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委信息员统一发布,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我委先后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17项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按照《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的通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结合委OA办公系统完善细化信息公开程序,实现了公开属性与公文文稿同步拟定、同步审批,建立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的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发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8年,我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在委网站公布了我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委网站进行改版升级,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目,更加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包括委工作职责、内设机构,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保障性住房、村镇建设、城乡建设管理重点工程等子栏目。同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更新政务服务指南,并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委网站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是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网站公开。2018年,通过不断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对网站改版、调整和升级,整合完善政务公开平台,优化网站网页设置,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加强网站集约化管理,完成了3个委属单位网站整体迁移到委门户网站。根据《全区政府网站网页设计规范指标》和本部门职能及业务发展需求,对委网站进行了一次改版,对栏目进行了有效地归类和整合,设置完善了“网上办事”“互动平台”等栏目板块,改版后网站结构布局更合理、栏目更全面,信息分类更直观、内容更丰富,功能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成效进一步提升。同时认真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及时发布信息、更新内容。2018年我委网站公开信息共计1748条,处理网民来信27条。截至2018年底,网站访问点击量累计达323万多人次。同时,加强原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管理,在委机关办公楼设置了公示栏、电子显示屏、信息查询台等信息公开场所,年内,通过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周”、“5.12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更大程度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以及相关办事流程服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围绕推进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政府作出承诺、市民群众高度关注、上级明确要求的相关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一是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委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公布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资质申请操作规范、审查过程及审查结果公开等,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所需材料等方面内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向全社区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所产生的信息在本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桂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委网站公布了我委网上办事目录、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最多跑一次”等目录清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网站等渠道公布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交易信息,进一步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对429家办理资质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公布,出台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委网站进行了政策解读,着力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是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委网站均设立了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结果信息及市本级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各类信息。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公布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配入住等信息,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住房困难家庭。坚持棚户区改造年度供应计划、项目开工、竣工信息公开,确保棚改项目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的检验。

四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委网站公布了《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桂林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2018年至2020年桂林市住建委深化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程序、补助标准和危房改造任务及进展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支持和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各县区采取张贴标语、公告栏、发放政策明白卡等措施,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解读;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定有关信息进行逐级公示,落实农户申请、村组和村委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政府审批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加强住建领域监管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等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大项目招投标、开工、施工及质量安全监督、竣工信息。制定公布了《桂林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对桂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改造提升工作方案》,并同步在委网站进行了政策解读。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和委门户网站同步公布行政执法处罚结果,主动公开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在项目建筑外立面明显位置设置工程竣工永久质量责任标牌,将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树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委门户网站和桂林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每月对网站每个栏目、每个目录进行更新、录入,2018年我委共公开信息1748条,每月信息完整率、信息更新确认率、信息公开及时率均为100%。每季度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并如实填报政府公开信息交接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信息资料。同时通过报纸、办公场所板报宣传栏、电子信息屏幕、电子触摸屏及《桂林建筑业》等灵活多样的渠道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务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5件,所有受理的依申请公开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了书面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答复的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涉及我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1件。截至2019年1月5日,除1件行政诉讼未裁定外,其余均维持了我委具体行政行为。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时效性、规范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项目等与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继续加大;公开渠道还比较单一,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便民利企为目的,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充分利用委门户网站、《桂林建筑业》刊物和公示栏等平台,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委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继续加大委系统网站整合迁移工作力度,完善网站各项功能,提高网站的实用性,提升政务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切实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监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规范、完整。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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