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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市政批〔2019〕48号)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guili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电话:0773-2823526,传真:0773-2824485;电子邮箱:zj282352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调配合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科室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政府信息,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我局先后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17项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管理机制,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结合局OA办公系统完善细化信息公开程序,实现了公开属性与公文文稿同步拟定、同步审批,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的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完善了局网站栏目保障责任制,并定期对信息发布更新情况进行监测,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发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机构职责调整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断完善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包括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保障性住房、村镇建设、城乡建设重点工程、扫黑除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子栏目。同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更新政务服务指南,并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局网站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是局门户网站,网站设立“信息公开”专栏,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网站公开。2019年,我局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根据机构职责调整,对原住建委网站进行了调整优化,对栏目进行了有效地归类和整合,增设了扫黑除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专栏,组织完成局网站集约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完成原有数据迁移工作,实现了网站IPv6改造,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成效进一步提升。2019年我局网站公开信息共计1667条,处理网民来信27件。截至2019年底,网站访问点击量累计达640余万人次。同时,加强原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管理,利用《桂林建筑业》、局机关办公楼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加强信息公开。年内,通过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周”、“5.12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更大程度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以及相关办事流程服务,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局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公布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事项操作规范、申请流程及审查结果公开等,将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所需材料等方面内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向全社区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加强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所产生的信息在本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同步推送至桂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在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局网站公布了我局网上办事目录、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权责清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出台《桂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栏,及时公开审批制度改革政策文件、推进措施、工作进度等信息,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通过网站等渠道公布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交易、商品房预售房源信息,进一步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在《桂林日报》及局网站公布了办理资质备案登记手续的43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会同市自然资源等6部门印发了《桂林市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公开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用范围、实施原则、实施主体、申请条件、资金筹集、财政补助标准、实施程序等政策规定,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是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局网站均设立了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各类信息。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制度,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公布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配入住等信息,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住房困难家庭。坚持棚户区改造年度供应计划、项目开工、竣工信息公开,确保棚改项目信息接受广大群众的检验。
四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程序、补助标准和危房改造任务及进展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支持和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布了《桂林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实施方案》,公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危房鉴定、危房改造面积、危房改造补助、危房改造验收等标准,对全市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核实,确定农户住房等级,并以统一设计的标识牌上墙公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张贴标语和发放“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解读;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定等有关信息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落实农户申请、村组和村委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政府审批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加强住建领域监管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管信息公开。制定公布了《桂林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同步在局网站进行了政策解读。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布行政执法处罚结果,主动公开住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在项目建筑外立面明显位置设置工程竣工永久质量责任标牌,将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督促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树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3 |
104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6 |
-2 |
18589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3 |
0 |
57 |
|
行政强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9 |
153937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27 |
0 |
0 |
0 |
0 |
0 |
27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3 |
3 |
0 |
0 |
6 |
2 |
1 |
0 |
1 |
4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时效性、规范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项目等与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需继续加大,尤其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网站集约到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后暂未进行全面培训,信息更新频率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服务群众、便民利企为目的,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桂林建筑业》刊物和公示栏等平台公开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继续完善网站各项功能,提高网站的实用性,更好的满足信息公开需要及为民办事提供便利;开展集约化网站操作培训,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监测,确保公开内容准确、及时、规范、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2日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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