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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5日)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重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乡村风貌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积极服务新区建设,着力提升疏解老城,统筹城乡发展,努力保持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平稳健康发展。
(一)突出示范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第五批14个示范乡镇建设全部通过考核验收,共实施建设项目348个,累计完成投资22.65亿元;制订出台了《桂林市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落实长效管理指导意见》;第六批11个示范乡镇已启动实施。二是第一批5个广西特色小镇建设已全面开工,特色产业累计完成投资额39.3亿元,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2.2亿元;第二批4个广西特色小镇产业策划和核心区建设规划成果已通过市级评审,并报送自治区审核,自治区级特色小镇数量居全区之首。
(二)强化项目推进,城镇综合承载力不断提高。一是靖江王府片区改造提升项目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二是桂林市“地下管网”(不含工业园区)开工项目276个,完成投资15.43亿元,完工项目140个,建设改造管道863.38公里,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目标,开工项目数排名全区第一,完成投资额排名全区第三。三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沙河立交维修加固工程、万福路维修改造工程、净瓶山桥重建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已全面启动、有序推进;东环路交通节点改造完成,极大改善了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四是加强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完成市公交专用道BRT实施方案、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等建设项目方案编制工作;四城区治涝工程项目已完成可研评审、规划定点公示待批复。五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全年维修路面12.8万平方米,维护桥梁119座·次,美化桥梁16座实施涂装4373平方米,累计完成产值2419万元,同比年度产值翻番。在11个市直部门城市管理绩效考评中排名第四。六是全年共收到涉及住房城乡建设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8件,办结率、沟通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三)着力保障民生,安居惠民工程成效明显。全市新开工棚户区改造7693套,开工完成率100%;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9159套,任务完成率为228.98%;新开工公租房3108套,基本建成公租房60套,任务完成率100%;新增公租房分配入住套数1876套,任务完成率138.45%;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746户,发放305.45万元,任务完成率137.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共获得财政补助2.59亿元,棚改债券5亿元,年度完成投资42.43亿元,棚户区改造工作位居全区前列;全市2019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出14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资金7.18亿元,涉及安居工程4899套。
(四)助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20年乡村风貌提升任务。共完成8条示范带、1659个基本整治型村庄、92个设施完善型村庄、20个精品示范型村庄建设,共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1.26亿元;全市开展“三清三拆”的村庄2382个,拆除农村危旧房3215栋,开展“三微建设”5459户(12.1万平方米),完成村屯公共照明项目193个;第四批5个中国传统村落完成投资2503.5万元,投资完成率为100%。二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全部完成。全市11676户危改任务已全面完成,累计完成拆旧15131户,完成核验农村危改检索系统和住房保障核验系统共114518户,实现危改竣工率100%、验收率100%、资金拨付率100%。
(五)加强市场调控,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基本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桂林市房屋网签网备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强化服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为有效缓解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冲击,及时出台《关于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的若干意见》、购房契税补贴等各类帮扶政策和措施,全市在售项目的313家房地产企业于3月9日全部实现复工。特别是购房契税补贴期间(2020年2月24日至6月30日),五城区商品房成交量显著提升,有效提振了市场信心,政策效应明显。三是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1.房地产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394.89亿元,同比增长8.4%。2.商品房销售面积小幅下降,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697.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7%。3.价格小幅下跌,全市商品房成交价格6157元/㎡,同比下降3%。4.商品房库存有所增加。全市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890.1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4%,消化周期约17.4个月。非住宅商品房可售面积220.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消化周期约51.4个月。
(六)强化监管服务,建筑业保持稳定发展。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完成510.16亿元,同比增长8%;新增资质建筑企业42家。一是强化建筑市场监管。制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管理办法、促进和扶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全面推进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严厉查处未批先建、“三包一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强力推动复工复产。为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对我市企业承建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及产值贡献较大的施工企业,给予复工复产补助和认购装配式农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补助,合计补助资金2387万元。三是加强勘察设计管理。共获得广西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一等奖12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2个,排名全区第二;全面放开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及审图市场,不设置针对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准入门槛,已有7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入驻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位居全区前列,共完成12部电梯加装,6部交付使用。四是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质量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扎实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工地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共荣获自治区真武阁杯(优质结构奖)28个,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46个,市安全文明工地117个。五是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全年市区新建绿色建筑面积84.78万㎡,建成区新建建筑总面积183.99㎡,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为46%,完成了自治区住建厅下达任务目标。六是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共办理消防设计审查111项、消防验收103项、消防验收备案78项。自治区住建厅在我市成功召开“2020年第二期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工作培训班”,取得良好效果。七是加快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局属四个设计院转企改制方案获正式批复,四个设计院清产核资有关工作已基本完成,第三方出具的资产清查报告由我局审核后,上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七)优化营商环境,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对工程建设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建立“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项目审批标准化流程模式。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将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建设许可办理压缩至16个环节、60个自然日以内(41个工作日);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一般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建设许可办理压缩至4个环节、20个自然日以内(14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极大的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和优化。二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已搭建完毕,网上办事大厅、效能督察系统基本建成。
(八)强化党建引领,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一是主题教育成效明显。局党组班子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题学习,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围绕“清风护民”、“住建为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二是全面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共有3个基层党组织被市直工委评为5星级党组织,4个基层党组织被评为4星级党组织,14个基层党组织被评为3星级党组织。同时,市住建局新时代文明所完成挂牌并实现运营。三是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500余人参观市委廉政教育基地;联合派驻纪检组到局属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谈话提醒28人;完成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反馈意见等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营商环境和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创新举措不多,部分建设项目资金保障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缺乏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四是工程质量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个别项目违反规范和操作规程,技术措施不当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统揽,突出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在行业管理上创佳绩,在民生保障上建成果,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为实现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城乡统筹,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提升。一是积极培育特色小镇,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化、专业化的产业集聚区,打造全产业链,带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完成第一批5个广西特色小镇建设任务,第二批4个广西特色小镇建设全面开工。二是强化落实示范乡镇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第六批11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形成漓江沿岸、公路沿线、园区内外城镇集群发展新格局,打造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升级版”。
(二)聚焦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一是加快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完成沙河立交桥加固维修、万福路维修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完成四城区治涝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推进地下管网项目建设;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报批工作。二是全力推进道路、桥梁日常维护管理。启动丽泽桥、南洲大桥养护维修工程,完成文昌桥等42座桥梁、2座隧道常规定期检测工作。三是继续主动做好全市重大项目服务工作。
(三)聚焦民生保障,推动住有所居水平提升。一是完成《桂林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确保我市“十四五”时期住房发展科学、有序。二是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1588户、新建公租房开工4110套、政策性租赁住房开工590套、发放租赁补贴1765户。完成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31886套分配入住95%以上。
(四)聚焦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乡村风貌提升。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重点推进高铁、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沿线村庄风貌提升示范带建设。一是完成湘桂、贵广高铁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和8条高速公路沿线200米可视范围内886个村庄、77870栋房屋的风貌改造。包括:1.完成自治区下达“两高”沿线第一批任务145个村庄、15529栋农房风貌提升;2.自治区下达“两高”沿线第一批任务外,全市扩充任务741个村庄、62341栋房屋的风貌提升;3.打造永福—临桂、阳朔—平乐、全州—兴安—灵川3条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精品线路建设。二是完成自治区下达的3337个村屯全域基本整治。三是做好第五批53个中国传统村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村屯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等工作。
(五)聚焦宏观调控,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提升。继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将“稳”作为2021年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主目标。一是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控。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整顿力度,严厉打击捂盘惜售、炒买炒卖、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广大购房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突出抓好《桂林市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贯彻实施,启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预售资金监管机制。二是继续大力促进商品房销售。引导开发企业找准市场定位和产品定位,积极开拓销售渠道,着力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支持房企去化非住宅商品房,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三是推进物业管理。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指导意见,真正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督”原则;深入开展广西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宣传和监管,全面推动全市物业服务健康发展。
(六)聚焦规范管理,推动建筑市场效能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罚并举”长效机制。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二是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对企业进行“一对一”扶持,帮助企业晋升特级、一级资质和增项资质,不断提升我市建筑业的市场竞争力。积极推动建设工程总承包和装配式建筑发展;三是强化勘察设计管理。进一步完善施工图审图地方配套政策,逐步建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企业诚信体系。深入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施工图审查质量综合检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力争年内完成50部电梯加装。四是出台《桂林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确保我市绿色建筑快速稳定发展。五是继续做好装配式建筑推广,出台我市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培育装配式建筑市场。六是进一步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宣传。
(七)聚焦改革创新,推动工程审批效能提升。一是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率。规范审批事项和办理流程,规范项目前期策划和评估成果运用,规范“清单制+告知承诺”内容,规范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市政公用服务接入程序。二是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健全风险等级监管机制,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优化村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等。三是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提升全流程“网上办”水平,提升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率,提升网上审批服务便利度,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指标。
(八)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干部队伍素质提升。一是加强机关和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二层机构党组织设置,创新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各类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主体责任打桩定位、压紧抓实。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备案、服务工作规程,规范重大决策程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住建系统的每位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树立住建系统全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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