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深入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以完善城乡功能、提升人居环境为目标,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水平。
一、2022年主要工作及亮点
市住建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工作部署,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重要专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筹措资金,汇聚城乡发展动能。我局聚焦政策导向,紧盯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投向,加大对接力度,积极主动筹措建设资金77.58亿元。一是加大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共争取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18.85亿元。二是大力策划包装项目进行融资,共争取银行资金20.73亿元。三是提前谋划锁定项目储备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打造大项目、好项目,共储备项目资金38亿元。
(二)建设宜居城市,打造世界级人居环境。我局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深入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擦亮桂林山水人居环境“金字招牌”。一是成功入围国家“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初步遴选海绵城市建设三年项目库73个,计划总投资45亿元。2022年已开工项目32个,竣工5个,完成海绵投资3.94亿元。二是全力推进“畅通缓堵”建设工程,完成投资约3.13亿元。三是开工地下管网项目139个,完成投资18.39亿元,建成545.68公里,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建设任务。四是实施市政路桥设施管理养护项目,完成施工产值1062.96万元。
(三)推进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我们坚持“镇村融合、产城融合、产业化推进城镇化”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一是建设第六批11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项目205个,完成投资10.5亿元。二是培育特色小镇成效显著。2017年以来,全市特色小镇累计完成总投资约228.93亿元。三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六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173户。四是指导灌阳县成功申报2022年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指导灵川、兴安、灌阳、全州、恭城成功申报广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
(四)落实宏观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2022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分别下降43.3%、37.1%;全市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888.47万平方米,消化周期近37.6个月,超过警戒线28个月。我局及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增信心保交楼防风险,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五)大力保障民生,实现百姓安居乐业。我们聚焦“住有所居”目标,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一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10991套,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174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314户,棚户区改造新开工990套,公租房新筹集1468套。二是开展城乡自建房专项整治。截至2022年底,全市录入自建房数量119.22万栋,自建房图斑总量191.12万个,已基本排查完毕。
(六)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建筑市场效能提升。我们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一是新开标建设工程项目500个,工程总造价294.8亿元。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完成582.49亿元,同比增长4.2%。二是加快节能降耗和推广绿色建筑,我市新增按节能标准新建建筑约875.6万平方米,节约标准煤约18.8万吨,超额完成目标。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化解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努力提升品质、建设好房子,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放心租房。
(二)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2023年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新筹集公租房376套、发放租赁补贴2300户、棚户区改造600套。
(三)着力打造宜居、韧性城市。以城市更新为抓手,大力推动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积极申报国家宜居城市范例奖;继续加大融资力度,推进遇龙路开工建设;持续实施“畅通缓堵”工程,加快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大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养护,确保道路桥梁安全畅通。
(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镇。继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自建房专项整治,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收官战。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工作,启动建设第七批示范乡镇,全面督导前六批85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以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为路径,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加快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发展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稳步提升绿色建筑比例,争取开展一个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项目。计划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建筑工匠培训。
(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发展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构建保护传承体系,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历史建筑修缮工作,持续开展专项评估,持续推进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
(七)坚决守住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底线。坚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惩罚并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