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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二十八“无废城市建设总体进度明显滞后”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二十八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二十八:截至2023年10月,《桂林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建设项目共34个,正在建设项目14个,未有项目申请“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项目策划包装工作积极性不高,项目建设总体进度明显滞后。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92:强化全链条绿色建筑监管,确保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从源头上促进减废。以城市更新为抓手深化绿色社区创建,持续完善人居环境。加强建筑垃圾管控,规范管理。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严格绿色建筑全链条监管。一是严格设计标准。通过建立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与审图质量抽查制度,系统性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及审查水平,确保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产生。二是强化过程管控。出台《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专项监管文件,严控绿色建筑施工过程及专项验收,确保绿色建筑政策落实到位。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我市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约274.23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约为100%。
(二)深化绿色社区创建。积极指导推进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制定绿色社区创建标准,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老旧街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截止目前,我市城市建成区内绿色社区占比约为69.70%,完成自治区住建厅下达市建成区内绿色社区占比不低于65%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建筑垃圾管控。一是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检查,推动管理措施落地见效。共检查项目45个,对存在问题的项目签发整改通知书38份,有效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规定,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二是开展考核评选。修订《桂林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办法(试行)》,将绿色施工列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鼓励施工单位开展标准化绿色施工,提高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水平。2025年,经考核、评选,共有15个项目获评桂林市文明工地的称号。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八措施92)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验收,确定我局已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二十八措施92)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0773-2851573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2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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