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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三十六“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风险突出”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三十六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38、41:支持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所涉及的基建建设程序性工作,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加强对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一是积极推进基建程序。积极支持配合相关单位,依法依规,高效完成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基建建设程序性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程序保障。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层级监督检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严格履行对各县(市、区)住建领域的行业指导与监督职责,每年度开展层级监督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层级督导,切实压实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和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2025年已对14个县(市、区)的15个项目完成检查,并相应下发15份整改通知书,确保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标准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六措施38、41)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验收,确定我局已经完成全部整改工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六措施38、41)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
联系电话:0773-2851573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2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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